激励民众去争取国家荣誉,辛勤耕耘,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这五道法令颁布时机,恰恰在五月大忙之前,既不影响农事,又将对年年夏忙必然发生
村落部族间普遍
为争水争地而引起
大量私斗仇杀,给以迎头震慑!卫鞅
法治主张是,顶风立威,新法才能站稳脚跟,法令
尊严就是要在治乱中确立。
但是,这五道法令几乎全部改变秦人
生活方式。它等于要人们对既往
恩怨仇恨
概泯灭,走上
条以法律为行动准绳
道路。无论是城堡国人,还是乡野农夫,都感到被
条巨大
绳索捆住,浑身不自在。对邻里村人
仇恨不能任意报复
,快意恩仇
日子将不复存在,杀
人不能逃匿,没有官府
验身画像简,就连客栈也不能住;恩人犯罪要举发,仇人立功要庆贺;
切纠纷都要告官,弱肉强食要变成公平相处,争水争地要听凭官府裁决……这
切,对随心所欲
老秦人来说,简直别扭得要死。
按照新法,切都要颠倒过来,如何不感到别扭?岂能不大发怨声?
山野农夫们如此,栎阳城里国人也是如此。所谓国人,说
是居住在都城及都城领地
工匠、商贾、市人和农夫。在这几种人中,称为“百工”
工匠地位较高,商人则地位较低,自由农人地位居中。但在战国时代,商人远不象后来那样被称为“贱商”而大加抑制,只不过没有工匠那样受人尊崇罢
。因为工匠绝大部分是官府经营
作坊
技师,是典型
“国人”,而商人则绝大部分是私人业主,官府对待他们自然有高下之分。
都城国人对法令怨言,主要在“惩疲”法条。所谓惩疲,就是惩治懒惰懈怠和不务正业
游手好闲分子。《周礼》称这种人为“疲民”,所以惩治这种人
法令便称为“惩疲”。卫鞅颁布
奖励军功、奖励农耕
法令中同时规定,对这种“疲民”给予严厉惩罚:无论农工商人,凡是因为懒惰、懈怠而贫困者,
律罚为官府奴隶,男人做苦力,女人做仆婢;凡是有业不操而游手好闲者,
律罚为官府奴隶,强迫劳动;凡罚为奴隶者,夫妻不得同居,家人不得同事
主。更严厉
条是,主犯家长
生不能恢复为自由籍
平民。
对于这种惩罚,忠厚勤劳人们自然不会反对,也不会有怨言。但忠厚勤劳者
般都谨慎怕事,影响力很小。大发怨气
是各种疲民。这些人都很刁钻强悍,通常专门靠欺压良善、敲诈商贾、偷鸡摸狗、抢劫财物为生。还有
种“富疲”,由于家道富裕不缺钱财,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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