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枪,左手手持盾牌。他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因为很久没有展开骑士风格
战斗
啊。唉,尽管可能
眨眼就决定胜负,不过还是很棒。可以骑马践踏徒步
敌人,感觉真棒。
「冲锋预备!」
在亨利声令下,除
犹大爵士
其他人全部
起举枪。在那个瞬间,敌人很明显地退缩
。他们发出不成声
声音往後退,甚至还有人想要转身逃亡。反正他们只不过是地痞流氓,脑袋蠢得要命。
想到这儿,原本有些低落
心情突然振奋
起来。「呀!」有
个想要逃走
男人,在夜空中飞
起来。喂!到底要怎麽做才能跳成这样啊?睡意全都因为对方突如其来
动作而烟消云散。而把那个男人丢起来
家伙,抱住
落地
他本以为如此,没想到那家伙竟然开始痛殴那个男人,狠狠用脚踹他,拚命践踏他。这也无妨,不过唉呀,他死掉
耶?
「这个大白痴!逃什麽逃啊,你们是蠢蛋吗!给看清楚丶那个红底黑十字
图腾!这些家伙就是杀死欧尔森
浑蛋啊!火也是他们放
吧!那些害怕
决死战
胆小鬼,本大爷会亲手杀
你们!要被
杀死,还是被这些家伙杀死,你们自己选吧!」
在听到这番话之後,现场果然没有个人敢再转身逃窜。
不过话说回来,那家伙还真是坚强啊。虽然看起来很年轻,却似乎相当有胆识,身上穿着西装也很挺,看起来身材相当高大,而他
行为也早已证实
他
体格绝非虚有其表。他跟其他人不同,手上完全没有持有武器这
点,真不知道是因为他相当有自信,还是因为他太过有勇无谋,或是因为其实他根本是个笨蛋?算
,这种事情只要
确认就可以马上明白。於是亨利大脚
踢马腹,呐喊:
「Chaaaaaaaaaaaarge!」
马啊,跑吧!跑吧!总之快跑!如同亨利从未爱过女人般,他也从不爱惜马匹。马只要能跑丶毫不胆怯就好。如果马身高大,个性又听话更好。老实说,只要能够成为突袭敌人
好道具,不管要
骑猪丶骑山羊或是骑老鼠
都无所谓。
除犹大爵士之外,其他人几乎同时间开始进行冲锋。虽然总数有十八匹马,但由於路面最多只有十美迪尔宽,以对方
角度来看,
们就像是海浪般前仆後继地扑上来吧?即使强忍住想逃跑
冲动,也会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吧。在战场上,步兵若想阻止骑兵
前进,必须经历足够
训练以及做好
定程度
准备才行,
不认为这些人有具备以上两点。不,
可以断言他们绝对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