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
丢。不顾朋友在身后
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
喝酒撸串
人,桌子底下有胖胖
流浪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
边上菜,
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
双百
小孙子;才下班
白领擦掉口红,豪迈地
口啤酒
口肉,言谈间,笑声传出去老远。
热闹又充满烟火气。
叶绯边走边看,心情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这才发现自己不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什
急事。结果
出门,就碰上
手捧大束玫瑰
梁承玉。
“叶绯,做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人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别矜持,这
帅还犹豫什
!”
记忆就像道闸门,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
。而
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
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时候,为
赶在高三前浪
波,约
几个关系不错
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凤市来说,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
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不仅自然景观壮丽,人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天
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走
几百道台阶去拜
姻缘寺,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
。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
个不请自来
人搅乱
清净。
“在起!在
起在
起!”
“亲个亲
个!”
……………………
自以为深情不是浪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性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切,只觉得
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叶绯长得好、性格好,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情书男男女女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唯独对谈恋爱没兴趣。其他人见他这样,慢慢也就放弃,唯独
个人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
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
。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女生心中理想
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神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叶绯。从第
次见面起,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
拒绝都没用。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朋友,得知
他
去向,直接追来
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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