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嫩鲍姆公司
礼拜二大部分时间都贡献给个“追着毛皮跑”游戏。
事情从处于半梦半醒之时开始
。
刚从
个梦里醒来,马上又睡着
,
发现自己脑里开始放起当初和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会面
影像。开头放
是
段借来
记忆:看着她搭汽车由芝加哥刚到纽约,
手拎着个廉价
手提箱,牛仔外套紧紧箍在肩膀上;接着她就坐到
桌旁,手摸脖子,不经意地玩着她毛皮外套颈部
扣子,手上戴
钻戒闪闪发光。她正在告诉
那是貂皮做
,但她宁可换回原先
牛仔夹克。
整个过程播放完毕以后,脑子又转向别
地方。
回到哈勒姆区那条巷子,只是这回
敌人有
帮手。罗亚尔·沃尔登和前
天晚上那个信差护在他
左右。
清醒
那
部分死命想把他们赶出脑子,好让这事没那
古怪。突然有个念头对
尖声大叫,
登时翻身坐起,梦中影像又匆匆退回
脑里它们原本
位置。
那不是同件夹克。
冲澡,刮胡子,出门。
先搭出租车到金
公寓,再查
次她
衣柜。里头
兔皮外套——钱斯为她买
染色兔皮——并不是
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看到
那件。这件较长,毛锋饱满,而且喉部没有扣钩。这绝不是她当初穿
那件,不是她形容为貂皮而且想用来换回旧牛仔外套
那件。
印象中
那件,在公寓
其他地方也遍寻不着。
又搭出租车赶到中城北区分局,德金没在值班。
找来
个警察打电话到他家里,终于通过非官方渠道拿到档案。没错。星河旅馆那房间所查获
物品列过清单,里头还真有
件毛皮外套。
查对档案里
照片,可是找不到外套。
地铁把送到闹市区
警局联络中心。
在那里又和几个人谈过,然后在
旁等——
要求得通过某些、避过另外
些渠道。
辗转抵达某间办公室时,发现
要见
那人刚刚外出午餐。
身上带有会议通讯录,得知不到
条街以外
圣安德鲁教堂中午开会,所以
就到那里消磨
个钟头。之后
到
家客满
熟食店买个三明治。站着解决午餐。
回到警局联络中心,终于拿到
金死时穿
那件毛皮外套。
没法发誓这
定是
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看到
那件,但似乎和
记忆相符。
轻抚那华美
毛皮,试着重放当天早上在
脑里播过
带子。看来应该没错。这件
长度、颜色都符合,而且也有她那圆润指头拨弄过
颈部扣钩。
衬里缝上标签指出,这是真正
貂皮,毛皮商名叫阿尔文·坦嫩鲍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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