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责任能力结论。”
“这几页,是董乐对杜舍心理状态进行评估
结论。”凌漠接着说,“他从小家庭突变,在杀人后、接受审讯之时,丝毫没有悔意。即便是面对董老师尸块
照片,也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这
切都说明杜舍是
个因为后天生存环境突变导致演化
犯罪人格。”
“你会儿说他正常,
会儿说他不正常,到底正常不正常啊?”萧朗被凌漠说晕
。
“精神正常、心理不正常。”凌漠说,“精神和心理是两码事,心理不正常导致犯罪,是有意识
、主动
,是应该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判断杜舍是在两年前就有准备地伪装成
个精神病人吗?”萧望说。
“证据效力确实弱点,但是这份精神病鉴定也不够完善。”凌漠说,“很多疑点没有排除,就做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结论,有失公允。”
“你看,你看,刚还说不讲法治,你现在也不讲法治。”萧朗说,“你说,
个非法采集来
‘证据’怎
能和有法律效力
‘精神病学鉴定’比啊?”
“确实,鉴定意见是法定证据类型,而董乐搜集、整理
这些都不能算。”凌漠说,“但是,即便是法定
证据类型,它也毕竟只是‘意见’,而不是‘结论’。对于‘意见’,
旦受到质疑,就应该争取做到‘释疑’,这是执法人员应该做
。如果没有做到,那才是不讲法治。就拿这
份精神病学鉴定来说,杜舍作案可以为母‘报仇’,这就是有明确
社会功利性,这本就是最大
疑点。
说过,精神病人作案
最大特征应该是没有社会功利性,而有社会功利性
作案就不应该认为是精神病人作案。李玫瑾教授也曾说过,
们
刑法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应该改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因为司法鉴定
关键不在于这个人是不是有病,而是他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现在
们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就存在很大
问题,鉴定人
般都是‘有鉴定资质’
精神科医生,鉴定
手段
般就是面晤。他们可能更关注于‘病’,而不去考虑社会功利性。如果有人精心伪装,完全是有可能逃脱法网
。还有,当鉴定人面对资料
矛盾之时,比如面晤
结果是还比较正常,但是送检
资料显示他有病,很多鉴定人甚至会选择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折中方法来下达意见。这就无法体现法律
公正
。”
“那你也只是质疑啊,你也没有依据证明杜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萧朗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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