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思缈早就有个想法,觉得这
系列案件中,除
A是分尸之外,剩下
5起虽然都出现
割乳,但C、D、E、F案件
现场既表现出凶手
残忍和疯狂,也,bao露
他在反侦查方面
无知,和陈丹案件中那种‘理性
疯狂’根本不是
码事。在A案
分尸袋中发现尸体缺少
条大腿之后,A和B可以并案
,而C、D、E、F非常像另
个凶手实施
连续犯罪行为。但是,这
推论缺乏明确
证据。”
“直接证据是没有,但通过行为科学
分析,可以使
们像在黑暗中戴上
夜视仪,窥知事情
真相。”林香茗道,“
现在就来对A、B案件
凶手和C、D、E、F案件
凶手,分别进行
个最初级
剖绘。”
会议室里所有人都集中起
精神,仿佛看到舞台上
幕布徐徐拉开。
“,bao力犯罪可以分为两种,种人事先对罪行实施有着详细
规划,头脑冷静,做事有条理,称之为‘有组织力罪犯’;另
种人与前者正好相反,行事莽撞,缺乏起码
自控力,想到什
就干什
,不按常理出牌,这种人叫‘无组织力罪犯’。”林香茗说,“两者之间区别非常明显:有组织力罪犯通常拥有较高智商,能言善辩,他们对被害人经过刻意
挑选,不惜花费大量
时间来寻找合适
目标,绝不‘滥杀无辜’。因此如果仔细分析,被害人往往具备某些共同
特征;而无组织力罪犯在选择被害人上,没有任何逻辑可言,碰上谁就是谁,对被害人
人格毫无概念,也没有任何兴趣,只想早点把对方杀掉
事。概括说,尽管都属于变态杀人犯,但有组织力罪犯往往是为
目
而杀戮,而无组织力罪犯完全是为
杀戮而杀戮。”
林香茗停停,接着说:“由此可知,在有组织力罪犯
心中,充斥着各种幻想或‘仪式’,作案后对现场处理得非常‘整洁’,尽量不留下任何线索或证据,如果留下什
,
定是幻想或‘仪式’
重要组成部分;而无组织力罪犯都是仓促作案,事先没有规划,事后也无从妥善处理以逃避警方侦查,现场往往是
团凌乱,凶手
指纹和足迹随处可见,给警方提供大量证据。”
“还有,在性行为上,二者也有巨大差别。”林香茗接着说,“对于有组织力罪犯而言,强*是事先计划好
犯罪情节,是通过使受害人产生某种反应,如恐惧、哭叫、曲意迎合等等,来满足自己控制欲
种手段,所以在次序上
定是先*后杀,否则就会丧失乐趣;而无组织力罪犯遇到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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