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岚会干部对话,搜查本部怀疑平根先生在倒卖公司
医用吗啡对吧?也许他用
就是从公司偷拿
吗啡。”
“啊……”
“做司法解剖时候,是不是没有查过布田先生体内有没有吗啡呀?”
“……对。如果死因不明话,会通过验血查明血液中有没有药物成分,但这次
死因非常明确,所以应该没验血。于是警方就不知道被害者体内有没有吗啡
。”
换言之,布田有可能被人注射吗啡。说不定,时乃真
猜对
。
连忙端正坐姿。
板子弹可能是提前打进去
。杀害布田先生
子弹可能出自另
把手枪。”
“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是在被害者右大腿造成盲管伤
子弹
确确是邮筒里
手枪发射
啊,不是从其他手枪射出来
。”
“嗯。”
“这不就说明凶手用肯定是那把枪吗?”
“这话没错,但‘子弹射入右大腿’和‘布田先生遇害’这两件事不定是同时发生
。前者也许发生得更早。”
“那就让们从头梳理
下这起案件吧。案发当天上午,平根先生拜访
布田先生——他说自己
上午都在家里打扫卫生、洗衣服,这应该是假
,您也识破
他
谎言。
“平根先生先趁其不备,在音响室用钝器击打布田先生后脑,然后注射吗啡,让他陷入昏睡,再用邮筒里找到
手枪在他
右大腿上制造
盲管伤。也许他注射吗啡
位置就在右大腿上,伤口还能起到掩盖针眼
作用。
“吗啡有镇痛和镇静作用,所以布田先生虽然中枪,却
直没有醒来。为
防止地上沾到血迹,平根先生有可能在布田先生身体底下垫
塑料膜之类
东西。
“接着,平根先生掀起没有被沙发压住那部分地垫,提前将
发子弹射入地板,装作‘致命
子弹’。
“完成这系列伪装工作后,平根先生暂时离开现场,将手枪丢进附近
邮筒。
也不确定这件事发生
准确时间,不过肯定是上午十点邮递员第
次来取件之后。方便起见,接下来
们就叫
“……更早?”
“射入右侧大腿子弹并不是致命伤,所以发射它
时间完全有可能比布田先生遇害
时间早得多。可以是下午三点邮递员打开邮筒之前,也可以是平根先生在正午时分见到表亲们之前。”
“……可大腿中弹多痛啊!这样疼痛持续好几个小时,被害者肯定会大喊大叫、拼命挣扎
,照理说案发现场应该会留下这种痕迹
啊。”
“要是布田先生被人注射吗啡呢?”
“……吗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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