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就愈发地惊恐不安。
倒不认为他就是偷猪贼,可多半他知道是谁偷
。并且,今晚
“小猪宴”,估计他也在受邀之列吧。然而,被芳妮这
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
。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
。
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
意思。多
优美
萨摩亚语。
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
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
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
在
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
,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
个非常棒
传奇呢。当然
,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
肥皂剧。只是
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
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
《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
——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
诗,都是为
解闷而写
打油诗,不值
提)
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
。
傍晚时分,巨大树梢和高山
背后,出现
壮丽
晚霞。不
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
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
严寒便开始
。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
?——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
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
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六十度[7]。
三
转过年来,到八九
年
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
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
史蒂文森现在
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
儿子,已经二十五岁
。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8]第次遇见芳妮时,她就已经是
位有着
个年近二十
女儿和
个九岁男孩
母亲
。女儿名叫伊莎贝尔,男孩子就是劳埃德。当时,在户籍上,芳妮还是美国人奥斯本
妻子,可她早就摆脱
丈夫,远赴欧洲,边做记者,边带着这两个孩子,过起
自食其力
生活。
三年后,史蒂文森为追寻业已回到加利福尼亚
芳妮
踪迹,毅然横渡
大西洋。为此,他与父亲几乎断绝
关系,将朋友们
谆谆忠告(他们全都担心史蒂文森
身体)抛诸脑后,在最恶劣
健康状况和最差劲
经济状态下,义无反顾地踏上
征程。结果在他登陆加州之时,就已经奄奄
息
。然而,他竟然不屈不挠地活
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与前夫离婚后,终于与她缔结
良缘。比史蒂文森年长十
岁
芳妮,此时已四十二岁
。由于在上
年,伊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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