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西方社会所熟悉说法,只有亚洲人
肤色他用
个并不明确
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
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
gelblich(“微黄”)。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
肤色从各种可选择
颜色最终走向“黄色”
重要
步。而更重要
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
。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
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
般
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
个合适
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
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
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18世纪后期,所谓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Racism)里程碑性
发展来自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F.Blumenbach,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
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
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
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他发明
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
巨大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
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
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还是把流行
肤色分类与他
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
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
五大人种分类法。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
黄色也就稳定下来,
枝独秀,成为所有备选颜色中最终
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
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
双重标签。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个重要年份,这
年布鲁门巴哈创造
“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在之后
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
“蒙古人种”属性则已被普遍视为定论。布鲁门巴哈为什
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
个随意
、方便
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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