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当记忆袭来,他就会和讲起故事来,与其说是与
分享,不如说他更享受这种自娱自乐,以此消遣。他从故事开始讲起,到最后总能生发出思考。谈到老布宜诺斯艾利斯流氓称为“勇气崇拜”
信条,博尔赫斯想到
个叫“索托”
地痞流氓,专门欺负人。索托有次听到酒馆老板说结账时发现有另
个人
姓氏也是索托,是个驯狮师,是来这里进行表演
巡回马戏团成员。索托来到酒馆,质问正在喝酒
驯狮师姓名。“索托。”驯狮师答道。“这里只有
个索托,就是
,”地痞说道,“提上刀,出来。”受到惊吓
驯狮师不得不出去,因为这无人知晓
信条而被捅死。“这个片段,”博尔赫斯对
说道,“
把它拿来用作《南方》
结尾。”
如果说博尔赫斯有偏爱文学体裁(尽管他并不认同“文学体裁”这种说法),那
定是史诗。他热爱盎格鲁-撒克逊
传奇故事,热爱荷马史诗,热爱黑帮电影和好莱坞西部影片,热爱梅尓维尔以及布宜诺斯艾利斯黑社会
奇闻轶事,在这些史诗中他找到
同样
主题:勇气和决斗。对于博尔赫斯而言,史诗
主题和爱、幸福与不幸
样,是
种原始需求。“
切文学都是从史诗开始
,”他常说,“而不是从抒情诗开始。”他引用《奥德赛》作为例证,“众神为人类创造逆境,就是为
让后代有故事可以讲述。”史诗让他
眼中饱含热泪。
博尔赫斯很喜欢德语。十七岁在瑞士时便开始自学,在第次世界大战实施宵禁
漫长夜晚,海涅
诗便成
他
精神港湾。“
旦你知道
Nachtigall,Liebe和Herz(47)
意思,就可以不借助字典来阅读海涅
。”他说道。他喜欢德语丰富
可能性,喜欢创造新词语,就像歌德创造
“Nebelglanz”(意为“雾气
微光”)
样。他总能让词语在诗句中产生共鸣:“你静静地将你
雾光,又
次洒满丛林和山谷。”(48)他赞颂德语
透明度,也批判海德格尔发明
种令他“难以理解
德语方言”。
博尔赫斯钟爱侦探小说,并在其中发现完美
叙事结构,能够让创作虚构故事
作者可以在
定
疆界内尽情发挥,并且专注于文字和图像
呈现。他很喜欢能够揭露真相
细节描写。有
次
们
起阅读歇洛克·福尔摩斯
故事《红发会》时,博尔赫斯评论说,侦探小说比任何其他类型
文学作品都更贴近亚里士多德对文学作品这
概念
界定。在博尔赫斯看来,亚里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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