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中最年轻,她
消息基本上是从卢
老婆米莉那儿听来
——米莉是个爱嚼舌根
女人,而她嫁
男人比起斯坦利或阿诺德要直白和健谈得多。弗格森十八岁
时候,母亲跟他讲
件从米莉那儿听来
事,说起来顶多是个传言,
则毫无根据
猜测,有可能是真
——但也可能不是。据米莉从卢那儿听来
说法,或者更确切
些,是米莉说卢告诉她,弗格森家还有过第四个孩子,是个女儿,比斯坦利小三四岁。她出生时全家已经搬到
德卢斯,艾克正试着在五大湖
船上谋个二级水手
差事,家里
连几个月揭不开锅。她说,因为范妮生孩子时艾克不在,也因为德卢斯在明尼苏达,时节正值隆冬,本来就是个天寒地冻
地方,那
年又特别冷,还因为他们住
房子只有
个烧木头
炉子取暖,更因为眼下根本没有余钱,范妮和儿子们每天只能靠
顿饭果腹,所以
想到要再照顾
个孩子她便心里发怵,竟然把刚出生
女儿活活淹死在
浴缸里。
要说斯坦利很少跟儿子谈起自己父母,他也同样很少聊起自己
过去。父亲
童年、少年、青年时期是什
样,或者他在过完三十岁生日
两个月后娶露丝为妻之前是什
样,弗格森很难拼凑出清晰
图像。不过从那些漫不经心偶尔吐露
只言片语,弗格森还是搜罗到
这些信息:斯坦利经常会挨哥哥们
取笑或者踢打;他是三个孩子中
老小,跟父亲相处
童年时光最短,所以尤其依恋范妮;他是个勤奋
学生,而且无疑是三兄弟中最出色
体育健将,为中区高中校橄榄球队打过边锋,在校田径队跑过四分之
英里;因为在电子器件方面很有
手,1932年高中毕业后
暑假,他开过
家小小
收音机维修店(照他
说法,实际就是纽瓦克闹市区学院路上
间偏僻难找
弹丸小店,还不如擦鞋摊儿大);他十
岁时,母亲有
次在,bao怒之下拿着笤帚打伤
他
右眼(导致他部分失明,也让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
征兵体检中被列入
4-F类,没能入伍);他恨死
小宝这个称呼,中学毕业后便禁止别人再这
叫他;他喜欢跳舞和打网球;不管哥哥们如何愚蠢或轻蔑地对待他,他从不说他们
句坏话;他小时候
课外工作是送报纸;他认真考虑过念法律专业,因为没钱只好断
这个念头;他二十出头那会儿出
名地有女人缘,跟无数年轻
犹太女孩约会,但从没想过要娶她们;三十年代时,他去古巴玩过好几次,当时哈瓦那还是西半球
罪恶之都;他人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