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上市公司”热潮,有关部门要将莫高窟与某旅游公司捆绑上市。消息
出,敦煌研究院上下震惊,
更是寝食难安。
心想:“捆绑上市,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把莫高窟交给企业,就是拿稀有
遗产和文物去做买卖,成为企业赚钱
工具。为
局部利益,他们会不顾法律、法规,不顾文物
安全。如果把莫高窟捆绑上市,那将是中国文保事业
个大悲剧。”
深知,敦煌莫高窟如果上市,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世界遗产怎
能上市?!尽管
个人对法律条文已经烂熟于心,但当时遇到
实际情况,使
那段时间茶饭不思,陷入深深
忧虑。
自从担任院长之后,还没有哪
件事像这件事情
样让
心急如焚、如坐针毡。因为过去有太多
历史教训,让
担心自己这
次也许真
无力再保护莫高窟。但又
想,莫高窟是具有特殊价值
人类物质文化遗产,绝不能拿去做买卖、捆绑上市,否则会给莫高窟带来无法挽回
恶果。
决心,无论付出多大
代价,都要阻止这件事情
发生。
几十年来,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避免各种风险因素对敦煌莫高窟文物造成破坏,研究院同仁们辛勤工作,殚精竭虑,苦苦探索。当时
想到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文物单位要有保护机构。而敦煌研究院是国家设立
保护管理敦煌莫高窟
唯
合法机构。要是将莫高窟与旅游公司捆挷,擅自改变其保护管理机构,就是违法。旅游公司会不顾文物法规,肆意在莫高窟周边大搞旅游开发,无节制地安排游客参观,还将削弱对文物
保护工作,任凭文物毁损,
味赚取短期利益,后果将不堪设想,保存千年
珍贵石窟壁画将会面临灭顶之灾。
毫不夸张地讲,那些日子里,只要
想到让旅游公司经营管理莫高窟这样具有特殊价值
人类文化遗产,就会惊出
身汗来。同时
也感到,要改变地方z.府
想法非常困难。怎
办呢?
时间束手无策。恰在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印发
《关于进
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
意见》(国发[2012]6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涉及文物
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审批,合理确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标准,加大对文物保护
投入,加强文物旅游
指导和监管,切实落实文物保护责任,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这八个部分。
按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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