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吃
记上勾拳。更确切地说,是
记腰下出拳,真是卑鄙又无耻。这就是
今天早上收到邮件时
感受,邮件上显示
日期是2013年9月20日。
主题:解雇初步面谈通知。
们通知您:
们不得不考虑对您做出解除雇佣关系
决定……您被解雇
事实非常明确,
们知道您被监禁在美国,无法出席这次初步面谈……因此,
们已在信中附上启动本次解雇流程
正当理由。
们希望您能以书面形式对此事提出意见。
预料到
认罪决定会产生什
后果。劳动纠纷仲裁律师、泰乐信律师事务所巴黎分所
合伙人马库斯·阿斯肖夫是
妻子帮
聘请
律师,他将代表
跟
前老板打官司,并成为
最坚实
后盾。他告知克拉拉:理论上,阿尔斯通有权在
认罪后
两个月解雇
。所以
非常焦虑地等待这两个月过去。但不知为何,
还幻想着公司领导层能找到更恰当
解决方案,而无须解雇
。
这真是在自欺欺人!自
被捕以来,他们任由
在监狱里自生自灭,从不过问
遭遇,也没有给予
任何鼓励。更糟糕
是,公司执行委员会
几位成员到美国出差时,没有
个人来看守所探视过
。真是
群浑蛋!他们好像已经把
忘
,现在想把
像垃圾
样扫地出门!
在写给这封邮件中,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布鲁诺·吉耶梅
上来就指责
擅离职守——简直欺人太甚:“您因为被监禁而无法履行您
劳动合同,考虑到您所任
职务级别,您
缺勤导致
们无法维持合同关系。”然后吉耶梅花
大量笔墨在
认罪行为上。“您
认罪声明,”他写道,“将导致美国司法部给您判处有期徒刑,而这无疑会损害阿尔斯通在全球
形象。事实上,该行为已严重违反
阿尔斯通
政策与价值观,导致监管机构对
们产生
怀疑,特别是对
们全球业务
开展造成
难以估计
恶劣影响。”
把这份邮件读
又读,但都是徒劳
,
还是无法接受他对
抨击。说
擅自离岗?他们还真好意思把这个作为解雇
理由。这样,他们就能完美地避开具体事实。
被解雇不是因为塔拉罕
案子,也不是因为
认罪声明,而是因为
没在新加坡
办公室里坐班!说得好像
能选择
样!同样无耻
是,他们居然还因为
承认
罪行而谴责
,其实他们心知肚明,
根本没有选择
余地,这封信真是虚伪到
极点。人力资源总监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他在写什
?如果是柏珂龙迫于美国司法部
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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