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是用第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毫无意义
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
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
;或者这样讲:
也就是
们
眼睛痛;甚至于这样讲:你那金发
女人曾经是
你他
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
云彩。真见鬼
。
开始讲故事吧,假如能够走开,去喝瓶博克啤酒,同时机器还自动运作(因为用打字机写作),那就太完美
。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确实会很完美,因为将要讲故事
这个漆黑
洞口也是
台机器(但是跟打字机种类不同,这是台康泰克斯1.1.2相机)。和
,你,她——那金发女人——或者云彩比起来,
台机器也许会更
解另
台机器。但是
可没那
幸运,
知道如果
走开
,桌上这台雷明顿打字机就会像石雕般纹丝不动,
直运动
物体
旦静止下来就会显得死气沉沉。所以
必须写下去。要讲述这个故事,
们中
个都必须写下去。还是由
来写比较好,因为
已经死去,更加
无牵挂;
眼前只看得到云彩,所以能够专心思考、专心写作(那边又飘过
朵云,镶着灰边)、专心回忆,因为
已经死去(
也活着,这可不是要骗谁,到
恰当
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
还是从过去、从起点,从
还活着
时候讲起吧。到头来你会发现讲故事最好还是从头开始)。
刹那间问自己为什
偏要讲这个故事,
们竟然会开始质疑自己所做
切都是为什
,即便只是质问自己为什
要接受晚餐
邀请(这
刻飞过去
只鸽子,
觉得像是麻雀),或者为什
听别人讲
个好故事,立刻就会觉得百爪挠心、坐立不安,非得闯进隔壁办公室把故事复述
遍才痛快,才能回去安心工作。据
所知没人解释过这种现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开始讲故事。讲故事没什
好难为情
,因为毕竟没有人会为呼吸或者穿鞋这种事情觉得难为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除非出
什
岔子,比如鞋子里发现
蜘蛛或者呼吸
时候感觉有碎玻璃划过,那
就
定要说出来,告诉隔壁办公室
同事们,或者告诉医生:“哎,医生啊,
只要
喘气就……”
定要说出来,
定要解除百爪挠心
困扰。
既然们要讲述这个故事,那顺序就不能乱。让
们沿着这栋房子
楼梯走下去,回到整
个月前,十
月七号那天。走下五层楼,就到
星期天,巴黎十
月
阳光明媚得撩人心绪,让人想要出去走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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