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根,”
这样写道,“
,洛根·蒙斯图尔特,住弗洛雷斯别墅,巴西大道,蒙得维
亚,乌拉圭,南美洲,地球,太阳系,宇宙。”[1]这是
写下
第
段文字——更准确地说,是
写作
最早记录和写作生涯
开端——
把这段文字写在
本
九
二年用
靛蓝色袖珍日记簿
扉页上(日记簿至今尚在,其他纸页却是空白
)。那年
六岁。现在[2]回想起来,
也觉得奇怪,
最早写下
文字竟然并非母语。丧失熟练使用西班牙语
能力大概是
快乐童年
最大遗憾,否则它应堪称完美。今天
勉强可用西班牙语来交流,但
西班牙语错漏百出、语法幼稚,与
在生命最初九年凭直觉脱口说出
流利语言已无法相提并论。人早期
语言能力是如此不牢靠,而大脑又是那
不假思索地轻易放弃
它,这可真怪。
是真正意义上
双语儿童,换句话说,
以前说
西班牙语跟乌拉圭人说
没什
两样。
乌拉圭啊,故乡,它在
脑海中只留下
非常短暂
印象,如同
曾经无意识会说
日常西班牙语
样。
还记得这样
幅画面:
条宽阔
棕色大河,遥远河岸
树丛茂密得像西兰花,河上有条窄窄
小船,船尾坐着
个人。小船顺流而下时,船舷外
小马达在浑浊
河面卷起奶油般
轻柔水波,所经之处荡起
涟漪使得水边
芦苇也随之摇晃点头;船开过以后,
切又慢慢静止。
是船上
人,还是岸边
看客?这是
小时候钓过鱼
尼格罗河
段,还是
灵魂在时光中旅行时
想象,如船行流水
航迹那般转瞬即逝?但
不能说,这是
可以确定时间
最早记忆,因为那最早
记忆,得追溯到
九
四年六月盛夏
天,那天
看见
导师罗德里克·普尔
私密部位。
俩去埃斯特角野餐,他赤身裸体从大西洋
海浪中走出来,
则用好奇
目光偷偷观察着他割过包皮
短粗阴茎。当时
八岁,罗德里克·普尔从英格兰来到蒙得维
亚,帮
做进入圣阿尔弗雷德英语预科学校
准备。能裸泳
时候,就裸泳,洛根,这是他那天给
建议,从那以后,
便
直努力践行。总之,罗德里克割过包皮,而
没有——这也许能解释
为什
会那
认真地观察,
猜,可它无法解释为什
那
天会如此深刻地印在
脑海中。在那
时刻之前,
遥远
童年过往全是模糊纷乱
影像,没有确定
时间和空间。
也希望
能记得
些更有趣
事,更有诗意
事,更能与
后来
生活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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