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他自尊不允许这样
丑闻在社会上流传。
情急之下,古董商想出计,他亲自假扮盗贼,从工房
天窗潜入,偷走宝石。隔天早上向警方报案,调查发现确实有窃贼入侵
痕迹,古董商向客户道歉,支付相当于宝石金额
现金。虽然亏损
大笔金钱,但商店
名声是再多钱也换不到
。因为是侦探小说,整起事件并非从头开始描写,而是从结果倒叙回去,因此成
个非常不可思议
故事。这是自己偷自己
东西,亦即被害者与加害者是同
人
例子。
“伤害”例子,可以举
旧作。虽然西方作品中也有例子,但得交代冗长
情节才能明白,所以这里就引用
作品《何者》。说
是战前发生在陆军高官邸内
事。
天晚上,小偷潜入
无人
主人书房。主人
儿子最先察觉到进
小偷,独自前往
片漆黑
书房查看,小偷情急之下朝他开
枪,后从窗户逃逸。子弹击中儿子
脚,致使他重伤住院,康复后成
跛子。后来赃物在庭院
池底被找到
。
其实,这是儿子自导自演出戏,他用手帕包起书房
珠宝,从窗户扔进院子
池子里,伪装出遭窃
样子,再用手枪射向自己
脚部。仅有这些信息,读者或许无法理解儿子为什
要自残。继续往下看才知道他想逃避征兵。作为将军
儿子不能堂而皇之拒绝,所以他想出
被小偷射伤,成为跛子以逃避征兵
妙点子。换言之,被害者与加害者是同
人。这种点子只要添加细节,写成倒叙形式,就可以成为
篇颇有意思
悬疑故事。
接下来是“杀人”,需运用凶手与死者是同个人
障眼法。这听着挺荒谬,但将不可能化为可能,正是侦探小说
精妙所在,只要有
点契机,就可以衍生出许多妙计。在此,契机就是“z.sha”这个想法。所谓
“z.sha”,杀人者与被害者是同
个人,只要从这里铺陈开来就行
。
罹患不治之症,被医师宣告将死之人,由于心里恨极某人,想着反正离死期已经不远
,复仇时不
待,这样
背景预设就是该类诡计生根发芽
最佳土壤。他制造出各种假线索,使得被怨恨
人蒙上嫌疑,然后伪装成他杀进行z.sha。国内外
侦探小说时不时就出现这种诡计。
杀人者与被杀者是同人
诡计,在英国有
个极为出色
例子。英国天主教中,有位学识渊博
神父,总主教罗纳德·诺克斯。他热爱侦探小说,也写过许多作品。他
长篇代表作《陆桥谋杀案》于战前翻译成日文引进,在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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