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从不和人肢体接触、也不习惯于被漠视李慕有种莫名
情绪。
这小朋友手,长得很漂亮,李慕刚才没事观察
下,手背皮肤很好,手心很滑,手指修长白皙,指尖却有薄茧,是吃过苦
。
顾不得去看那场早已背下来
剧本
,李慕反而是侧头看他
表情,看他写写停停,脸上
表情有很细微
变化,停笔
时候,他闭
闭眼,好似在思考,笔就从日记本上滑
下去,掉在
车厢地毯上。
庄钦发现笔不见,下意识弯腰在光线并不算好
车后座底部摸索,让李慕正打算弯腰
动作
顿。
他头顶抵在李慕膝盖上,李慕打开手机给他照明:“好像掉
这边
。”
睛,所有场景在脑海里过
遍。
从杀手这个合租客第天入住时,嗅觉灵敏
他就知道
这个人不是什
好人,因为合租客身上有很重
血腥味。
叔叔有个朋友,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味道要更浓烈。
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
个真正
瞎子,杀手设下
每
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
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同时,像喂猫
样分
小口给住在这里
少年,直到有
天,警察上门
,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
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
,没见过。
庄钦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他
小腿,让李慕绷紧
身体,随后,庄钦摸到
笔,抬头
时候,来自车窗外
光映出他
眉眼、睫毛在脸上投下阴影,同时李慕看见
他
眼睛。
他如实回答警察
每
个问题,隐瞒
这里
确在着犯人
事实。
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开始那
怕
,因为邻居说,死
是
个贩-毒
。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
那些朋友坏,而稳定
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
不该有
感情。
庄钦完全进入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发生在安可身上
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
,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
那样,而应该是由他发起更合理。
但这个动作还需要做出处理。
他旁若无人地写日记,李慕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他忽略。庄钦甚至毫不在意他们
手还牵在
起
,他
面写,
面小动作不断,被李慕牵着
左手动来动去,
会儿指尖动
下,挠他
下,
会儿握紧,
会儿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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