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对贵族憎恨说
,根本不是
,没有人这样。其实是
们憎恨
们自己,因为
们还没被人认为可以享受法律。所以其实是那
伙在某种意义上很有诱惑力
人,是他们不相信有真正
法律,他们
人数
直这样少,因为他们也完全承认贵族和贵族存在
权利。
其实这只能用种悖论来表述:
个既摒弃对法律
信仰也摒弃贵族
派别原本可以立刻得到全体民众
支持,但是这样
个派别不可能形成,因为没有人敢摒弃贵族。
们就生活在这把刀子
刀刃上。有
回
个作家曾对这作
如下总结:加在
们身上
惟
、看得见
、确实无疑
法律是贵族,
们要从
们自己身上剥夺掉这惟
法律吗?
[1]本篇写于1920年秋末,1931年首次发表,标题为布罗德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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