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理想“母亲”
对于厌女症男人,只有
个女人不能归入侮辱
对象范畴之中,即“母亲”。
生养
、不惜辛劳地抚育
、作为人生最初
强者伫立于
面前却又侍奉更强
丈夫、为
忍受来自丈夫
切苦楚、主动承受
切牺牲、接纳
切……这样
女人,怎
可能去侮辱呢?这个可称为自
无条件
“存在依据”
女人。当然,现实中没有这样
女人,这种母亲只存在于幻想之中。不过,“母亲”这个范畴所具有
“规定性”,束缚着儿子,也束缚着女人本身。
如果有读者心想“要是当今还有这样母亲倒想亲眼去看看”,那就证明“母亲”所具有
规范力历史性地减弱
。倘真若此,
们可以瞑目
,也许,这种“母亲”
文化理想,已经只存在于文本之中
。
以前曾对“父权制”下过
个简洁
定义:所谓父权制,就是让从自己大腿之间生出来
儿子侮辱自己
体制。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即使能够侮辱女性,但侮辱母亲却很难,因为那是污自己“出身”
行为。
在很多语言圈中,用侮辱母亲词汇来侮辱
个男人,如,“婊子
儿子(asonofbitch)”、“杂种(bastard)”等,这是有原因
。在2006年世界杯足球决赛时,阿尔及利亚移民之子法国代表齐达内(ZinedineZidane)用头顶撞意大利代表马特拉齐(MarcoMaterazzi),被判违规罚退场,这在当时成为
个话题,据后来
报道说,那是因为马特拉齐好几次在齐达内
耳边用侮辱其母
话骂他。男人因为母亲
名誉被侮辱而奋起反击,在大多数男人眼中,无疑是值得同情理解
行为。
对“母亲”最大侮辱是“娼妇”、“未婚母亲”,也就是在男人社会即父权制社会中没有登记注册
女人,这
点颇具象征性。父权制亦即决定女人和孩子
归属
规则。属于
个男人即在男人
支配和控制之下
女人和孩子,被社会分配
个指定席位;不是那种女人生出来
孩子,则不能在这个社会中得到登记。从登记婚姻中出生
孩子与从非登记婚姻出生
孩子之间,至今还有民法上
歧视(最近开始用“婚外子”
词来代替歧视性色彩很浓
“私生子”、“非嫡出子”等用词)。
无论是怎样出生,孩子都是孩子。但奇妙
是,z.府最近
“少子化对策”,虽然鼓励结婚、鼓励已婚女人生育,可哪儿也看不到鼓励“婚外子”出生
政策[1]。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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