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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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明以为,她对他只要有那点喜欢,或者,只要她能接受他正大光明地喜欢他,就是中头彩。

张蔓弯起唇角。

寂静夜晚,偌大房子,相互依偎

她是那喜欢他。

她对他喜欢,沉淀多年,早就成她身体、生命里部分,牢牢地烙印在脑海里,流淌在血液里,埋藏在心跳里。

其实早就不单单是“喜欢”这两个简单字眼可以描述

怪她,或许就是因为她给他这样错觉,让他以为,她离开他,能过得更好。

可能呢。

她……

想要辩驳太多,却被她句话打倒。

溃不成军。

“李惟,你点都不,你不有多喜欢你。”

“你完全不解,你在生命里,有多重要。”

——“李惟,你和认识久,你却点都不。”

少年听完愣,这才急

他怎可能不解她?

动,她生活中每个细节,她每个笑容和每滴眼泪,他在这些夜里,都要遍来来回回地回忆。

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着活下去。

双手搭着少年肩膀,坚定又温柔地凝视他。

“男朋友,比你想象,要更喜欢你千倍,万倍。”

少年听完她话,身体狠狠颤。

就算心里依旧挣扎着,担忧着,还是阻挡不溢满整颗心脏狂喜。

蔓蔓说,她比他想象,更喜欢他千万倍。

在心里酝酿多年沉重心事,总算在这个冬天,在这个和他重逢这个夜晚,说出口。

张蔓忽然想起来,除他和她告白那天,她好像从来没有好好地说过,她喜欢他。

起之前,她直担心他精神状态,怕刺激他,怕他多疑,只能小心翼翼地克制着自己感情。

起之后呢,每天沉溺在爱情喜悦里,只要和他在起,就什都忘,更是忘表达。她这个人,沉闷惯,表达感情对她来说,直是个障碍。

但没说出口,不代表就不存在。

他知道她口味偏辣,比起清蒸,更爱吃爆炒海鲜。她最爱黄昏大海和沙滩,每每看到,都会欣喜地叹口气。

她写作业时候,习惯皱着眉,她会给每个公式编号,排整整齐齐。

她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最喜欢是上个世纪英国乡村慢摇,认真写作业时候总会听。

她平时不爱笑,却爱对着他笑。

她伤心时候,习惯蹲在地上,把脑袋埋在膝盖里哭,像极个被主人丢弃,蜷缩着发抖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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