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乍看来,好像没
罪,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7年,武汉曾经发生起面馆割头案。
个姓胡
小伙子在面馆吃面,和老板发生争执,最后这个小伙子
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面馆老板
头给剁
下来,扔在泔水桶里。在庭审过程中,鉴定机构为胡某出具
鉴定意见,胡某韦氏成人智能测试IQ为69(轻度智能低下),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量表评分为25(部分责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评定为38分(部分丧失)。被鉴定人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标准,伴有精神病性症状。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胡某就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后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但限制减刑。[24]
那,莱恩属于哪
类呢?莱恩认为自己罹患睡眠性交症,已经完全丧失
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莱恩这做其实属于“借刀杀人”,只不过借
是自己这把刀。
这就是刑法理论中原因自由行为,在实施犯罪
时候不自由,缺乏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但是导致不自由
原因是自由
,利用精神疾病去犯罪,自由地利用自己
不自由。这自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上述三类,他哪类都靠不上。
法院最后就认为莱恩有罪,理由是即使莱恩能够确诊睡眠性交症,但是头天晚上他喝
不少酒,他喝酒是自愿
,酒精可以成为睡眠性交症发作
个诱因。莱恩故意让自己陷入无能力状态实施
犯罪,自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有人从逻辑上反对原因自由行为这种理论。个人故意让自己陷入无能力状态,在无能力状态
时候,居然又按照之前
预设去实施
犯罪,在逻辑上是不成立
。如果他会按照之前
预设来实施犯罪,就证明他没有疯。但是法律
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很多时候过分
逻辑推演会把
们逼向怪圈。因为人类
逻辑推演,往往前提并不稳定。就像搭积木
样,你感觉你搭得很好,但是搭得越高,倒掉
可能性就越大。
个人在正常状态下,利用自己
精神病去犯罪,那
当他陷入精神病状态
时候,从逻辑上说,他就不可能按照之前
预想再继续实施犯罪。这个推论并不
定符合科学,这个逻辑前提本身就不稳定。
大家最熟悉种逻辑推理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种三段论推理。
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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