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社会,
们是“人治”
社会。其实这个对称
说法并不很清楚
。法治
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
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
。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
因素。
现代论法理学者中有些极重视人
因素。他们注意到在应用法律于实际情形时,必须经过法官对于法律条文
解释。法官
解释
对象虽则是法律条文,但是决定解释内容
却包含很多因素,法官个人
偏见,甚至是否有胃病,以及社会
舆论都是极重要
。于是他们认为法律不过是法官
判决。这自是片面
说法,因为法官并不能任意下判决
,他
判决至少也须被认为是根据法律
,但是这种看法也告诉
们所谓法治绝不能缺乏人
因素
。
这样说来,人治和法治有什区别呢?如果人治是法治
对面,意思应当是“不依法律
统治”
。统治如果是指社会秩序
维持,
们很难想象
个社会
秩序可以不必靠什
力量就可以维持,人和人
关系可以不根据什
规定而自行配合
。如果不根据法律,根据什
呢?望文生义
说来,人治好象是指有权力
人任凭
己
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
关系
意思。
很怀疑这种“人治”是可能发生
。如果共同生活
人们,相互
行为、权利和义务,没有
定规范可守,依着统治者好恶来决定,而好恶也无法预测
话,社会必然会混乱,人们会不知道怎样行动,那是不可能
,因之也说不上“治”
。
所谓任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力量,和所根据
规范
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
维持是不相同
。可是所不同
并不是说乡土社会是“无法无天”,或者说“无需规律”。
确有些人这样想过。返朴回真
老子觉得只要把社区
范围缩小,在鸡犬相闻而不相往来
小国寡民
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
本能或良知,就能相安无事
。这种想法也并不限于老子。就是在现代交通之下,全世界
经济已密切相关到成为
体时,美国还有大多数人信奉着古典经济学里
自由竞争
理想,反对用人为
“计划”和“统制”来维持经济秩序,而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冥冥之中,自有
双看不见
手,会为人们理出
个合于道德
经济秩序来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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