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选择脚下路,哪条路会更好,就连前进还是后退都拿不定主意。生命,缺失
方向感,便心无所向。所以,当
还很小
时候,就认定自己要做
名地理学家,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相信,地理学家总是明
自己身处何方。他们总是携带着
幅地图,放在背包里,或藏在脑海里。
孩提时期,心中
英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钦佩他,是因为觉得他是
名超凡
地理学家,因为他从来不会迷失方向,不管身处伦敦或芝加哥
背街小巷,还是身陷犹他州或西藏
荒郊野外。同时,福尔摩斯在任何场合里都能泰然自若:无论是在公爵夫人
画室,还是在摩门教徒
厅堂,抑或身处
间鸦片馆,他都能表现得行为得体。这是
最钦佩
地方,因为就像大多数年轻人,
在面对社会
繁杂情况时也会手足无措,如同
面对地理学里
繁杂情况时
样。这样
迷失感严重影响
对环境
喜好。不同于很多人,
更喜欢美国
城镇,因为它们都有着横平竖直
街道,而不像旧时欧洲
城镇,到处都是迷宫般
逼仄小巷。后者对于初来乍到者并不友好,需要待很长
段时间后方能感到安然自在。而相反,美国城镇开放式
网格布局就仿佛在说:“欢迎你,陌生人。”也出于同样
原因,
讨厌热带雨林——除非你是当地人,否则必定迷失方向。
更中意
是沙漠,因为沙漠就像
张摊开
地图,有太阳作为指明方向
可靠标记,还有严重风蚀
地貌——远远几英里外都能望得见——能为到访者准确指明所在之处。
但厌恶热带雨林而喜欢沙漠还有更深层次
原因,不仅是方向感那
简单。潜藏在喜爱与厌恶这些表象之下
是最基本
生死问题。在热带雨林里,
所见所闻全是腐烂
气息。而在沙漠里,虽然不见生命出没,但却纯
不杂。
时常会拿环境主义者开玩笑说,和他们不同
是,
才是更加纯粹热爱大自然
人。这里所谓“自然”是指作为行星
地球本身,而不仅是表面
那些生命,当然也包括
整个宇宙——它总体上讲几乎没有生命可言。
所以这就涉及对之前那个问题最正式回答
,“你为什
要当
名地理学家?”之所以当
名地理学家是因为
总想知道存在
意义何在,这听起来有些神经过敏
。
渴望知道生命
意义是什
,
们在这里究竟做
些什
。但这些问题同地理学又有什
关系呢?宗教研究和哲学都比地理学更具备这方面
洞察力。关于这些问题
答案将是本章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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