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泽西城郊读高中三年里,十六岁、十七岁和十八岁
弗格森
共动笔写
二十七个短篇故事,完成
十九个,每天要在他所谓
工作笔记本上投入不少于
个钟头
时间,为
保持敏锐、深入挖掘和努力提高(他有
次对艾米这
描述过),在里面填满各种自己设计
写作训练:描写具体
物件、风景、早晨
天空、人
面孔、动物、光照在雪上
效果、雨落在玻璃上
声音、木头燃烧
味道、在雾中行走或者听风从树枝间吹过
感受;用别人
口吻写内心独白,目
是变成这些人或者至少试着去更好地理解他们(他父亲、他母亲、他继父、艾米,诺亚、他
老师、他
同学、弗德曼先生和夫人),以及不熟悉也更遥远
那些人,比如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弗兰兹·卡夫卡、附近超市
收银姑娘、伊利——拉克万纳铁路公司
检票员、中央车站那个胡子拉碴从他手里讨
块钱
乞丐;仿写历史上那些备受景仰、对读者要求高、无法被模仿
作家(比如从霍桑
作品里选
段话,根据他
句法结构仿写,他在哪儿用动词,你也用动词,他在哪儿用名词,你也用名词,他在哪儿用形容词,你也用形容词——为
是从骨子里感受
下节奏,感受
下音乐是如何创作出来
);
小段由双关语、同形同音异义词和有
个字母不同
词生成
怪异短文,比如ail和ale、lust和lost、soul和soil,birth和berth;还有他感觉卡壳时,为
让脑子清醒
下而不假思索地
阵胡写乱画,比如
篇以游牧民[1]
词为灵感胡乱写就
四页文字是这样开头
:不,
不疯。
甚至都不生气,但给
个乱你方寸
机会,
能把你
口袋洗劫
空。他还写
出独幕剧——写完
周之后满心厌恶地烧
,以及有史以来由新世界公民创作
二十三首最烂最臭
诗——在他保证自己从此不再写诗之后撕
。大多数时候,他都痛恨他在做
事。大多数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愚蠢至极、才疏学浅,永远成不
大器,但他还是在坚持,每天逼着自己不去理会那些时常令人失望
结果,因为他明白要是不这
做,就永远不会有希望,明白要成为他想成为
那种作家,需要日积月累很多年,比他
身体发育完全所需
年限还要多很多,每次他写出
篇看起来稍微不像上
篇那
差
东西,他也会感觉到自己在进步,哪怕这下
篇其实烂得让人嫌恶,因为事实是他别无选择,他注定
要
写,要
死,尽管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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