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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传:我的视角(5 / 10)

traits(Berlin:Duncker&Humblot,1956);PaulDelaney,BritishAutobiographyintheSeventeenthCentury(London:Routledge&KeganPaul,1969),p.13.">有趣是,许多1900年前后出现传记都显示出种不确定性,因为作者似乎希望他们主题是独无二,但同时又能让这种独特性潜藏在受人尊敬社会类型中,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社会类型。所以,像那位温图族女人样,在介绍独特之前,他们可能会花大量笔墨描绘父母、叔叔、阿姨和他们社交世界。

即便是自称个人主义者美国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还是更倾向于写家族史而不是写自传。注意到,些退休同事会运用自己研究能力来重建自己家谱。通常,他们会追根溯源到欧洲,设想自己祖先史诗般地横跨大西洋旅程,而后他们在东部沿海城市里打拼生活,在中西部农场里站稳脚跟;然后才开始讲述自己那代人故事,包括兄弟姐妹出生,自己童年受到教育,等等。让惊讶是,大多数家族史都会在这个时候结束。为什会这样呢?为何要在信息足够充分,能够描绘完整个体时候收笔呢?答案或许是:故土生活可能充满浪漫色彩,漂洋过海经历可能是史诗般,在新世界里筚路蓝缕可能富有英雄气概,幼年时受到教育可能带有恋旧情结;相比而言,成年后经历总是千篇律,无非是家庭琐事、更换工作、任职升迁等等,这些都不值得写,或者只能写给家人和亲密朋友们看看而已。

这样反思让相信,大多数人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谦虚,尽管他们在日常交谈和家庭聚会里,如果有机会话,甚至在三分钟广播节目连线里,都常常会自吹番。而当他们获得认识开始变得简明扼要时,就不会再把它强行灌输给别人。那个例外吗?写这部自传性质作品理由又是什?因为既非美名远扬,亦非恶名广布,也未曾体验过什特殊生活环境,以至于非要用传记或者自传来彰显于世人。想,最好答案应该是完成这个作品本身。但还有个更般性答案,或者,也可能只是个信念,个带点宗教意味信念而已,那就是,没有人生命是微不足道,所以,没有人生命故事是微不足道、不值得讲述。如果某个故事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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